潜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
1.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;负责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,并组织实施;会同有关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。
2.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人口发展中、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;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统计台帐管理工作,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分析研究。
3.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。
4.综合管理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,检查并指导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工作,负责对全县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、后遗症的鉴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,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,积极推广应用计划生育新型避孕药具和节育手术工作。
5.指导、督查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;指导和监督避孕药具的供应与管理;指导各地实施查环、查孕工作。
6.负责全县计划生育专职干部的教育和管理,规划并组织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。
7.编制县财政和省市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算、决算;负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、管理和使用;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。
8.指导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工作。
9.指导、协调有关部门对违犯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、法律、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。
10.指导、管理和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。
11.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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